2011年7月31日 星期日

耶穌是何時復活的?成何形體?向那些人顯現?

〈太廿八1-10〉


  耶穌的復活是在安息日將盡,七日的頭一日,天快亮的時候。猶太人是以安息日為星期之末一日,是星期六,七日的頭一日為現在的主日,他們是從日落起(約下午六時),到日落止為一天(利廿三32),所以安息日照嚴格地說,是從前一天日落至二天日落,但在此照通常的習慣延伸到下一個夜晚,指為「七日的頭一日,天快亮的時候。」主復活了,祂的復活形體,乃是成為榮耀的靈性身體,簡稱之為靈體(林前十五35-44;腓三21),這個靈體並不是一種幻想,乃是祂原先的身體,能行走說話,與人同住,被人摸著,也能進食(路廿四15、17、29、39-43;約廿一12),祂的行動是不受時間與空間的限制,忽然出沒各處(路廿四15、31、36),隨時可以變了形象,向許多人顯現(可十六12、9、14),有四十天之久,講說上帝國的事(徒一3)。

  1. 在七日的第一日(主日)清早,首先向抹大拉的馬利亞顯現。祂曾趕出她身上七個鬼(可十六9;路八2)。
     
  2. 在清晨向婦女們顯現說,願你們平安。他們就抱著主的腳拜祂,並且報信息給門徒(太廿八8-10;路廿四10;約廿18;參路八3)。
     
  3. 當日在以馬忤斯路上,向二門徒顯現,主與他們同行談論,講解聖經,並且同住坐席(可十六12-13;路廿四13-31)。
     
  4. 同日向安得烈兄弟西門彼得顯現(路廿四34;太四18)。
     
  5. 主日晚上在耶路撒冷,屋裡,向十一個門徒顯現(多馬不在),吹氣受聖靈,使他們明白聖經,奉差遣傳道(可十六14-15;約十六19-24;路廿四36-46)。
     
  6. 過了八天,在屋內向十一個門徒顯現,此時多馬已在其中,他原先沒有看見主復活顯現而不信,現在因看見主才相信了(約廿24-29)。
     
  7. 在加利利海邊(又名提比哩亞海,約六1)向七位門徒顯現,使是他們下網得魚,同進早餐。(約廿一1-14;參太四21)。
     
  8. 在加利利耶穌所約定的一個山上,向十一個門徒顯現,他們奉差遣使萬民作主的門徒,給他們施浸(太廿八16-20)。
     
  9. 最後一次顯現,領門徒到伯大尼的對面,舉手正祝福的時候,主就離開他們升天去了(路廿四50-51)。
     
  10. 以上是照四福音所記主復活顯現的對象,並照保彙記的說法,主曾向磯法(即彼得)、十二使徒、五百多位弟兄、雅各、眾使徒,和保羅自己等這些人顯現(林前十五5-8;參徒十四41;十三31),其人數之多由此可知了。

〈新約問題總解—李道生〉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