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2月26日 星期六

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是何等人?

〈太三7〉
  1. 法利賽人—當主前一五○多年時,有許多猶太人接受了希拉文化及其宗教風俗,不願遵守摩西律法,因此有一派人興起,對這種文化排斥與反抗,定意要使人謹守摩西的律法與古人遺傳的規條(太十五1-3)。猶太人見他們如此虔誠熱心而稱之為法利賽,這三字就是分別的意思。他們既在民間大得尊榮,便多驕傲、自高自大、自以為義(太廿三1-7、28)。他們是相信靈魂永存不滅、死人復活、有永福永刑、有善惡天使,說人在天堂仍然飲食嫁娶(徒廿三8),曾經受到主的辯駁(太廿二29-30)。法利賽人重外貌和儀文,有外表的敬虔,無內心的實意,所以亦被主所責備,稱他們為假冒為善的法利賽人(太廿三5、13、27-28)。因他們時常反對耶穌,而成為謀害耶穌之一黨者(可三6;約十一47-57)。

  2. 撒都該人—通常認為是與法利賽人同時興起,是猶太教內極有勢力的一派,其名稱是由這一派中先有人名撒都而來,或有解經家以為這名稱是從大衛所羅門年間祭司撒督(Zadok)起的(王上一8;代上廿九22)。撒督即公義之意,他的後裔代代相承,新約時代猶大省的大祭司都是撒都該人,在民間大有尊榮,他們謹守摩西律法及聖殿獻祭規矩,不信死人復活、沒有天使鬼魂存在、不信有永生,亦不信有陰府(徒廿三7-8)。他們常與法利賽人試探主、抵擋主,曾經受到主的斥責,教訓門徒要防備他們的酵(太十六1-12;廿三23-33),所以他們與法利賽人一樣,亦為陷害耶穌之一黨者(可十二13;路十九47)。
     
〈摘自新約聖經總解—李道生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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