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2月27日 星期日

施浸約翰何以要穿駱駝毛衣,吃蝗蟲野蜜?

〈太三4〉

按照猶太人的律法說,蝗蟲是潔淨的食物,可以吃的(利十一22),施浸約翰在猶太曠野傳道的時候,身穿駱駝毛衣,腰束皮帶,吃的是蝗蟲野蜜,這種野蜜是從樹林中蜂房裏所流出的(撒上十四25-27),或由磐石中取來的(申卅二13;詩八十一16)。約翰置身曠野,一無所有,像主差遣十二使徒出去傳道一樣,想必未帶甚麼錢囊雜物(太十5、7-10),他所以生活如此簡單,做到克己的工夫,為要自卑受苦,為主傳道(林前九27;提後二3),效法以利亞的心志和後來先知的榜樣(王下一8;亞十三4),因此當他正在坐監受困的時候,得到主在眾人面前的稱讚,認為這人就是那應當來的以利亞(太十一2、7-14;十七12-13)。他的心願正與那些好穿長衣,喜愛筵席首座的法利賽人(太廿三5-6;可十二38),和穿華麗衣服的文士(路七25),恰恰相反,成了一個強烈的對比,為我們作傳道者所當警戒也。

〈摘自新約聖經總解—李道生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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